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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 托 人: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
鉴定事项: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
鉴定事由:某集团公司与某管委会,对双方在2014年实施的某体场改造项目结算价款无法达成一致,主审法院委托我方进行司法鉴定
鉴定造价:约2600万元
服务时间:2021年